绥芬河市依法清理两处在建“活人墓”
(记者 刘海涛 摄)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牡丹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绥芬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改工作,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发展空间。6月11日上午7时30分,市林业、民政、国土、城管、公安、卫计委、阜宁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阜宁镇朝阳村(原农场村区域内),对两处三座在建“活人墓”进行依法拆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伯勇现场指挥拆除工作。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处在建“活人墓”前堆放着待使用的石材、砂土。另一处“活人墓”附近,被人为挖掘出了几处大坑,目的是阻碍拆除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下,两处三座在建“活人墓”被依法拆除,拆除总面积约310平方米。
清理“活人墓”是全市整治散埋乱葬的重要一环,是全市重点任务之一,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依法拆除前,我市已经对私埋乱葬和违建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拆除过程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定程序执法,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不听劝阻,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依法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