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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美丽边城绿水青山——市林业局依法拆除林地内私搭乱建28处815平方米

61日,市林业局采取行动,由市检察院监督,在阜宁镇、建华村、城管局等配合下,在蜜蜂沟一带和大亚木业以南、南绥路两侧的山林区域,依法拆除了国有林地内28处私搭乱建,总计815平方米,还美丽边城一片绿水青山。

在上述地域,存在大量侵占国有林地、违法建设行为,甚至有个别人非法出售交易国有林地,违建相对人在这里毁林种菜、养殖、建仓库,搭建很多彩钢、铁皮和木板建筑,规模较大,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存在森林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实施条例。早在330日的违建情况摸排阶段,市林业局就对这些私搭乱建下达了清理整治公告,责令其在415日之前自行拆除,恢复林地原状。

市林业局依法拆除林地内私搭乱建28处1_副本.jpg

(记者 范忠孝 摄)

49日,林业局首次清理私搭乱建时,再次督促违建相对人按期拆除,违建相对人曾承诺尽快拆除,但却一直抱有侥幸心理,时隔50天,仍拖延不动。

市林业局依法拆除林地内私搭乱建28处2_副本.jpg

61日当天,市林业局等部门共出动车辆11台、铲车1台,人员60名,中午不休息连续作业,吃盒饭充饥。拆除中,铲车发挥主力作用,人员动用撬棍、钳子、斧头等工具,使清理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在拆违现场,也有违建相对人自行拆除私搭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