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海涛 摄)
6月6日,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对我市“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共同开创“法治绥芬河”建设新局面。
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王兴柱出席“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并讲话。
市领导高宝平、王永平、孙伯勇、孙敬辉、石金奇、李兴国、姜涛、付刚、黄玉萍、田万军、王乐刚、宋雪花、房忠志出席会议。
王兴柱指出,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年”活动重大意义。要认识到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是加快推进“法治绥芬河”建设的具体行动,是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二要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要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常态化推进法治教育、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司法执法环境大提升、大改善。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完善防控体系,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让尊法学法守法蔚然成风。要深化乡村法治,助推乡村振兴,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织紧织密农村安全防控网络,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三要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法治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压实责任,齐抓共建,形成工作合力,狠抓推进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制定具体的督导考核方案,加大督导力度。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把“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成功做法和实际成效,及时准确地推送到全市各个角落。
王兴柱强调,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信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绥芬河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市委副书记王永平主持会议,并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年”活动,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工作,把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进“法治建设年”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伯勇宣读了《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